在向穆斯林分享福音时,最大的障碍可能是“三位一体”这个词。对穆斯林而言,这个术语往往立即引发与“什尔克”(Shirk,即把同伙归于真主、不可饶恕的罪)的联想。
本模块旨在剥去几个世纪以来语言和文化上的误解,呈现600年前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所启示的、基督教关于神格的真实历史定义。
基督教神学区分了本质(WHAT:上帝是什么——存在)与位格(WHO:上帝是谁)。三位一体并非矛盾,因为“存在”与“位格”是不同的存在范畴。
定义: 在独一上帝的本质或本体中,永恒地存在著三个同等且同永恒的位格:圣父、圣子、圣灵。
上帝的本体(Ousia): 只有一位神圣的本体。上帝没有被“分割”成部分。每一个位格都拥有全部未分割的上帝本质。
上帝的位格(Hypostases): 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灵不是圣父。他们在关系上有所不同,但在本性上是相同的。
穆斯林护教士常使用“加法”逻辑来驳斥三位一体:
1 + 1 + 1 = 3。
然而,通过“乘法”或“本质”逻辑来理解三位体会更恰当。
如果我们要用数学方式表示上帝合一的性质,它看起来是这样的:
1 x 1 x 1 = 1。
在这个公式中,“1”并非作为单独的整数相加形成一个更大的总和;它们代表了三个位格在独一、无限的神格内的相互渗透(互渗互存,perichoresis)。
《古兰经》和真主未能正确理解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教义,而是在批评一种基督徒并不相信且也予以拒绝的三位一体版本!这显然是一个错误。
《古兰经》5:116:
当时,真主将说:“尔撒啊,麦尔彦之子!你曾对众人说过‘你们当把我母亲当作除真主外的主宰吗?’他说:‘ Glory be to Thee! It was not for me to say that which I had no right [to say]. If I had said it, Thou wouldst indeed have known it. Thou knowest what is in my mind, and I know not what is in Thy Mind. Lo! Thou, only Thou, art the Knower of Things Hidden?’”
| 特征 | 圣经三位一体 | “《古兰经》三位一体” |
|---|---|---|
| 成员 | 父、子、圣灵 | 父、耶稣、玛利亚(见《古兰经》5:116) |
| 性质 | 属灵的、永恒的关系 | 暗示生物学上的生殖行为(见《古兰经》6:101) |
| 分类 | 一神论(独一真神) | 三神论(三个独立的神) |
| 耶稣的地位 | 非受造的、永恒的道 | 被创造的“伙伴”或伴侣 |
当穆斯林拒绝三位一体时,他们通常是在拒绝“上帝有妻子”或存在“三个神”的观念。作为基督徒,你可以赞同他们的这一点!基督徒同样拒绝这些观念。
我们的目标是将对话引向圣经的现实:上帝是一个永恒 relational(具有位格关系)的存在。
“三位一体”这个词虽然没有出现在《圣经》中,但这个概念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贯穿其中。
《圣经》同时 asserts(断言)只有一位上帝(一神论),并且有三个 distinct persons(位格)被指认为是这一位上帝。
示玛(Shema, 申命记 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这里的“一”字原文为 Echad,通常指复合的合一,如“一串葡萄”)。
耶稣的洗礼(马太福音 3:16–17):子正在受洗,圣灵仿佛鸽子降下,父从 heavens(天上)说话。三个 distinct “Who”(位格/谁)同时行动。
大使命(马太福音 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 [单数] 给他们施洗。”
《古兰经》对三位一体的驳斥,往往针对的是一种错误的教义版本(具体而言是认为三位一体包括上帝、耶稣和玛利亚的观点)。
第 5:116 节:“当真主说:‘尔撒啊,麦尔彦之子啊!你曾对众人说:‘你们当舍真主而把我和我母亲当作二主吗?’”
基督徒可以赞同这节经文!他们并不相信玛利亚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这表明《古兰经》所批判的是一种异端邪说,而非真正的基督教三位一体教义。
第 4:171 节:“……你们不要说‘三’,当止住(不说);这对你们是更好的。真主只是独一的主。”
基督徒也承认“真主是独一的主”。我们避免说“三位神”,因为我们相信只有一个本质。
穆斯林被教导“什irk(以物配主)”是不可饶恕的罪。基督徒必须表明,三位一体与什irk截然相反。
什irk是“添加”:将一个受造的人“添加”到上帝那里。
三位一体是“启示”:认识到上帝将自己永恒地启示为父、子和灵。
如果子是 上帝的道(Kalimatullah),灵是 上帝的灵(Ruhullah),那么子与灵必然与上帝本身一样永恒。如果曾有一刻,没有他的道或没有他的灵,那么上帝就不完全。
在探讨三位一体时,穆斯林应始终以上帝的“合一性”为起点。基督徒承认《示玛》(Shema,“耶和华是独一的”)。
这是在他们理解无限创造主的“合一性”比有限人类的“合一性”更为复杂之前,建立共同的基础。发现上帝远比我们的理解更复杂,并不令人惊讶。
| 穆斯林的异议 | 基督教的纠正 | 逻辑/参考依据 |
|---|---|---|
| “你们崇拜三位神。” | 不,我们敬拜一位本质中的三个位格。 | 本质的合一。 |
| “1+1+1 不等于 1。” | 我们不是在相加,而是在描述一个无限的存在。 | 1 x 1 x 1 = 1 |
| “上帝不能有儿子。” | “儿子”是性质/关系的称呼,而非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 | 约翰福音 1:1, 14 |
| “耶稣向上帝祷告。” | 子(在其人性中)与父进行交流。 | 位格的区别。 |
这引出了几个常见的异议。
穆斯林异议: “上帝怎能有儿子?难道上帝有妻子吗?这是亵渎(库夫尔)!”
基督徒回应:
“我完全同意,认为上帝与女性发生肉体关系是亵渎。《圣经》从未这样教导。当我们说‘上帝的儿子’时,我们使用的是表本质的称谓,而非生物学上的含义。正如你可以称旅人为‘路上的儿子’,或者《古兰经》自称‘经典之母’(Umm al-Kitab),‘儿子’表明耶稣与父拥有完全相同的神性本质。他是成为肉身的‘上帝之道’。”
穆斯林异议:
“‘三位一体’这个词甚至不在《圣经》里。它是后来由人发明的。”
基督徒回应: “‘讨希德’(认主独一)这个词也不在《古兰经》里,但穆斯林却用它来描述其信仰的核心。
基督徒使用‘三位一体’(Tri-Unity)一词,旨在描述在新约每页中都找到的概念。从耶稣的受洗到大使命,我们看到父、子、灵作为一位上帝、一个名号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