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块从十字架受难的历史事实出发,转向否认该事实的主要经文。
我们将对《古兰经》4:157 进行文本、逻辑和神学分析,将伊斯兰教的“表象理论”与基督教赎罪“事实的必要性”进行对比。
整个伊斯兰教对十字架受难的否认都依赖于这节经文中的一个歧义短语:
文本的歧义性: 《古兰经》并未说明是谁被替代(后来的伊斯兰传统犹大或古利奈人西门),替代是如何发生的,以及上帝为何会施行如此具体的欺骗。
时间差距: 福音书的历史目击证词是在事件发生后几十年内写成的,而《古兰经》则是在600年后在另一个大陆上写成的。在历史探究中,距离事件最近的证词总是具有更大的分量。
如果我们接受常见的伊斯兰解释(替代理论),我们就面临着关于上帝品格的深刻伦理和逻辑困境。
对义人的欺骗: 如果上帝将耶稣的“形象”放在另一个人身上,他就有意欺骗了马利亚、亲爱的门徒以及耶稣最亲密的朋友。他们站在十字架旁为一位替身哭泣,以为那是耶稣。
基督教的起源基于欺骗:整个基督教——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宗教——都是建立在对耶稣死而复活的信念之上。如果使用替身,那么真主就是基督教的无意作者。600年来,他要对数十亿人 worshiping Jesus based on a deception He committed.
品格上的矛盾: 同一位被称为“真理”(Al-Haqq)的上帝,能策划一场连他自己的使徒都被欺骗的“宇宙谎言”吗?
为什么基督徒拒绝接受上帝会以此方式从十字架上“拯救”耶稣?因为如果没有死亡,就没有救赎。
伊斯兰神学将罪视为软弱(da'f)、错误或“遗忘”。在基督教神学中,罪是一种癌症——本性的全然败坏,使我们与一位绝对圣洁、不能看顾罪的上帝隔绝开来。
如果一名法官仅仅因为连环杀手“说了抱歉”就将其释放,这名法官就是不义的。反之,如果一位父亲从不原谅他的孩子,他就是缺乏爱的。上帝如何能同时兼具这两者?
| 类别 | 伊斯兰教观点(《古兰经》4:157) | 基督教观点(赎罪) |
|---|---|---|
| 十字架受难 | 这是一场幻象 (shubbiha) | 这是一段历史事实 |
| 受苦者 | 替代者(如犹大等) | 耶稣(神人) |
| 上帝的品格 | 欺骗者(偶然的) | 真理者,自我牺牲的 |
| 结果 | 基督教是基于欺骗的谎言。 | 死亡被击败;救恩被提供。 |
| 原因 | 上帝必须“保护”他的先知。 | 上帝必须“满足”他的公义。 |
穆斯林异议:
“你们自己的《圣经》说耶稣祷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马太福音 26:39)。这证明他不愿意死,而上帝回应了他的祷告,使他从十字架上得救。”
基督教回应:
“耶稣确实这样祷告了,显明了他人性的痛苦,但他紧接着的话是:‘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他自愿顺服上帝的计划。后来,当彼得试图用刀护卫他时,耶稣责备他说:‘你想我不能求我父吗?他立时就可以安排多过十二营的天差来帮我吗?’(马太福音 26:53)。耶稣并非‘措手不及’;他是自愿的祭物,主动走向死亡,为我们将其击败。”
穆斯林异议:
“让别人替自己承担惩罚是懦弱的表现。”
基督教回应:
“如果我强迫朋友替我支付罚款,那确实是‘懦弱’。但如果一位富有且慷慨的恩人自愿说:‘我的钱多到用不完;我爱你,所以我愿意替你偿还债务。’这不是我的懦弱,而是他的勇气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