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本质上就是某一个人:保罗,他自称是耶稣的使徒。他声称要持守律法,却显然与耶稣、摩西的律法以及先知们的教导相矛盾。
这种论点——常被称为“保罗败坏”理论——是穆斯林传教中最常见的套路之一。其目的是将耶稣与保罗割裂开来,将保罗描绘成一个离经叛道的局外人,是他创立了所谓的“基督教”,同时却抛弃了摩西的律法。
声称基督教“本质上只是某一个人”的说法忽略了历史的年代顺序。
原初教会先于保罗存在:
保罗原名扫罗,是大数人,曾是一名法利赛人,积极迫害一个早已兴盛、敬拜复活的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信徒运动(使徒行传 9:1–2)。他并非创造了这个运动,而是试图毁灭它。
保罗接收了既有的传统:
在哥林多前书 15:3–5 中,保罗引用了一个关于耶稣之死、埋葬和复活的信经公式,学者们(包括基督教徒和批判学者)将其定年在十字架事件后的一到三年内——这早于保罗归信之年:
“弟兄们,我现在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
如果保罗是违背耶稣的假冒者,那些与耶稣同行三年的原初门徒本该公开谴责他。然而,新约记载的是相互认可与合作。
1. 大马士革的委任:
使徒行传 9 & 26。耶稣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直接呼召保罗,拣选他作为外邦人的器皿,将他奉为携带祂名号的人(使徒行传 9:15,使徒行传 26:16–18)。
2. 耶路撒冷会议:
使徒行传 15 & 加拉太书 2。保罗与雅各、彼得和约翰(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会面。他们查验了保罗所传的福音,并向他伸出了“相交的手”(加拉太书 2:9),确认了他向外邦人传道的使命。
3. 彼得的最终认可:
彼得后书 3:15–16。彼得明确称保罗为“亲爱的兄弟”,并将保罗的书信归类于“其余的经卷”之中。
达瓦(宣导)脚本声称保罗“违背了律法”。这误解了耶稣和保罗如何看待西奈之约。
律法的真正目的
耶稣和保罗都没有教导摩西的律法是坏的;他们教导说,律法是一个暂时的导师,指向弥赛亚。
| 主题 | 耶稣所教导的 | 保罗所教导的 |
|---|---|---|
| 成全律法 |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 5:17) |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罗马书 10:4) |
| 新约在其血中 | “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加福音 22:20) |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哥林多前书 11:25) |
| 外邦人在国度里 | “必有人从东从西而来,在神国的席上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 8:11) |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 3:28) |
保罗并非凭己意废除律法——他应用了耶稣通过新约所成就的工作,应验了耶利米书 31:31。
从伊斯兰视角使用这一论点最大的缺陷在于,早期的伊斯兰来源和《古兰经》注疏者实际上认可保罗。
A. 雅辛章 (36:13–14)
《古兰经》提到真主向一座城派遣了两名使者,当民众否认他们时,真主“以第三个使者坚固了他们”。
最著名的古典伊斯兰注疏家(Tafsirs)——包括伊本·凯西尔(Ibn Kathir)、安·库尔图比(Al-Qurtubi)和安·塔巴里(Al-Tabari)——指出被派往安提阿的这些使者是耶稣的门徒,明确称第三位使者为优努斯(John/约翰)、哈尔瓦里(Peter/彼得)和布卢斯(Būlus/保罗)。
B. 伊本·伊斯哈格(穆罕默德最早的传记)
在《真主的使者传》(Sirat Rasul Allah,现存最早的穆罕默德传记)中,伊本·伊斯哈格列出了耶稣派往世界各地传道门徒的名字。他明确列出:
“与彼得一同前往罗马的保罗。”
如果穆斯林 arguing 称保罗是歪曲耶稣信息的假教师,他们就在反驳古典伊斯兰经注(Tafsir)以及早期伊斯兰历史记录,这些记录将保罗记载为由真主派遣、协助彼得的受灵感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