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时代的妇女按照早期先知时代妇女的做法蒙着面纱。她们的衣服宽松,完全遮盖身体,并佩戴遮盖头发的头巾。在创世记24:64-5中:“利百加举目观看,看见了以撒,就从骆驼上下来,65对那仆人(指以利以谢)说:‘旷野里迎面走来的是什么人?’仆人说:‘那是我的主人。’于是利百拉拿帕子蒙起来。”保罗在写给哥林多人的第一封信中写道:“5但凡是祷告或讲道时不蒙头的妇人,就是羞辱她的头——这等于剃了头发一样。6因为妇人若不愿蒙头,那就该剪了头发;但若女子剪发或剃发是羞耻的事,就应当蒙着头。”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当时普遍的风俗是完全蒙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统治该地区的罗马和希腊文化中,流行的服饰相当短,露出手臂、腿部和胸部。只有巴勒斯坦的宗教妇女遵循犹太传统,谦卑地遮盖自己。据耶希瓦大学圣经文学教授马纳亨·M·布雷耶尔博士(Rabbi Dr. Menachem M. Brayer)称,犹太妇女在公共场合头上戴遮盖物是一种惯例,有时甚至遮盖整个面部,只露出一只眼睛。16他还指出,“在塔拿伊时期,犹太妇女若不遮头被视为有失体统。若她的头部未遮盖,她可能因这项过失被处以四百祖兹的罚款。”17著名的早期基督教神学家特尔图良(St. Tertullian,死于公元220年)在其著名著作《论处处女蒙头》中写道:“年轻的女子们,你们在街上戴着头纱,所以在教堂里也应戴着头纱;当你们与陌生人在一起时戴着,那么在弟兄中间也应戴着……”直到今天,天主教会法典中仍有一条法律要求女性在教堂内蒙头。18基督教派别,如阿米什人和门诺派等,至今仍然让妇女蒙面。在《同盟章》(第33章)59节中给出了蒙面的原因。真主表明这使信道的妇女在社会中被识别出来,并为她们提供保护,免受可能的社会伤害。
“耶稣(愿他平安)曾与那些端庄、常戴面纱的女性生活在一起,这反映了真主所命令的纯洁与尊严。《圣经》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详述,但根据他当时所处的文化——犹太传统——女性被期望遮盖头发并衣着端庄,例如玛利亚(愿她平安),她在艺术描绘和经文的语境中都被描述为头戴头巾。《古兰经》赞扬了这种美德:‘你当提及那个保守贞洁的女人,我将我的灵吹入她的体内’(众先知章 21:91),显示了玛利亚的端庄,耶稣对此予以维护。
在伊斯兰教中,真主 instructs 说:‘你应当告诉信女们,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并把面纱蒙在身上’(光明章 24:31)。耶稣作为先知,是按照神圣指引生活的;围绕在他身边的女性——如他的母亲和追随者——体现了这种荣誉感。与他神性一致的并非某种特定的服饰规定,而是他的先知身份,这符合真主的道路:男女皆需端庄。这将他与伊斯兰的价值观联系起来,表明他的一生反映了对真主意志的顺从。”
光明章 24:31
表面上听起来不错,但与许多传教主张一样,它在历史和神学审视下会土崩瓦解。让我们仔细剖析这一点。
是的,像利百加这样的女性确实遮盖了自己(创世记 24:65)。但这只是一种端庄和尊重的文化标志,而非上帝的普遍命令。事实上,同一部《圣经》也显示其他虔诚的女性——如路得——在公共场合并未遮盖(路得记 2:2-10)。重点不在于布料,而在于品格。
《古兰经》在 الأحزاب章 33:59 中的主张指出,遮盖是受真主命令,“以便妇女被辨认而不受伤害”,这表明其动机是社会性的,而非永恒的上帝谕令。在《讨拉特》(摩西五经)和福音书中,端庄是一种道德原则,而非着装规范。
因此,说“耶稣身边的女性像穆斯林一样遮脸”就像说“摩西穿凉鞋,因此所有先知都必须是鞋匠”。这是将文化表达与神圣启示混淆了。
穆斯林常引用 哥林多前书 11:5-6,仿佛保罗在倡导伊斯兰式的蒙面或包头。然而,保罗的整个论证都置于哥林多文化的语境之中,在那里,蒙头象征对婚姻的尊重以及属灵的秩序。
他并未规定必须遮蔽面部或穿着宽松的长袍;他所讨论的是崇拜中的头部遮盖,而非公共生活中的穿戴。如果我们保持逻辑一致,保罗也说过男人在祷告时不应蒙头——这与伊斯兰规范直接矛盾,因为在伊斯兰的礼拜(salah)中,男人是蒙头的。
因此,若我们将保罗的话作为“希贾布”的证据,我们也应承认他反对男性蒙头。这也就是所谓的断章取义。
福音书中从未记载耶稣命令妇女蒙面。他所命令的是: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5:28)
这不是呼吁更厚重的布料,而是呼吁更洁净的心灵。耶稣将重点从外在的顺服转向内在的圣洁。这就是他责备法利赛人的原因,因为他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马太福音 23:25)。
因此,虽然伊斯兰教通过布料的厘米数来规范谦卑,但耶稣呼吁男女皆追求始于灵魂而非衣橱的圣洁。
穆斯林常将马利亚的头巾指为“伊斯兰式的谦逊”,却忘了她生活在伊斯兰兴起前六百多年。她遵循的是犹太习俗,而非《古兰经》的法律。《古兰经》的陈述(众先知章,21:91)仅仅是借用了早期经典中的故事——这并不能使伊斯兰教成为她原本的信仰。
马利亚的热忱指向她对以色列上帝的顺服,而非后来阿拉伯的概念“认主独一”(Tawhid)。
《古兰经》关于谦卑的命令(光章,24:31)是基於规条的——“降低视线,披上外衣”。基督教则更深入。透过圣灵,信徒从内而外得以更新: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点,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 (彼得前书 3:3-4)
这就是区别所在:伊斯兰教规范行为;基督重生内心。
因此,耶稣周围的女性确实端庄保守——但她的端庄源于对上帝圣洁的信靠,而非来自一部普遍的 hijab(头巾)律法。福音的讯息首先更新内心;当内心洁净时,衣着自然会随之端正——无需宗教警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