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里亚法是真主赐予的神圣体系,以公义和慈悯引导人生,其结果优于西方法律。《古兰经》说:‘不依真主所降示的经典裁判的人,正是不信道的人。’(筵席章 5:44)。它包罗万象——包括公平的刑罚,如切除偷盗者的手(筵席章 5:38)、家庭权利(妇女章 4:11)以及慈善(黄牛章 2:110)——以世俗法律往往因犯罪率上升和家庭破裂而无法做到的方式平衡社会。
耶稣(愿他平安)拥护神圣的法律——‘我确已把《引支勒》赐予他,其中有指导,有光明’(筵席章 5:46)——而非人定的规则。《古兰经》说:‘麦西哈尔撒·本·麦尔彦,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的道语,他把它吹入麦尔彦里面,只是他的一位精灵。’(筵席章 5:75)。沙里亚法反映了他所教导的——顺服真主的旨意——这与随着 whims 变幻的西方体系截然不同。在其正确实施的地方,如在稳定的穆斯林地区,它证明了真主之道胜过人类的猜测。”
沙里亚法常被视为完美的神圣法律体系,但现实却讲述了不同的故事。
沙里亚法夸耀对偷盗、通奸等的严厉惩罚(筵席章 5:38)。当然,在纸面上看起来“公平”——但公义不在于砍断双手或僵化的规则。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 5:44)。刑罚可以控制行为,但不能改变内心。单靠法律无法创造道德。
沙里亚法就像在悬崖边建栅栏——它可能阻止一些人跌落,但它没有教会任何人安全行走。基督教从内部转化个人。
看看沙里亚法(Sharia)在今天的运作方式:
像沙特阿拉伯等地禁止妇女接受教育、工作或享有基本法律权利。
叛教或亵渎可能导致你入狱——甚至更糟。
宗教少数群体在敬拜和参与社会生活方面面临重重限制。
如果所谓的“神圣法则”带来的是压迫、控制与恐惧,那么它几乎算不上是西方道德法律的进步。
沙里亚法从外部强制执行规则;基督教则改变人的内心。耶稣成全了律法(马太福音 5:17),并赋予人从内而外正直生活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以恩典为基础的社会能产生可持续的公义,而非仅仅服从规则。
沙里亚法施加规则;基督教转化人心。西方法律适应变化;沙里亚法声称完美,却往往导致压迫。律法约束行为,唯有基督才能恢复生命。真正的道德不是严格的遵行——而是带来真正公义与繁荣的内心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