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愿他平安)的战争是正当且具有防御性质的——真主允许他们保护信仰和弱者。《古兰经》说:‘被攻击者,已获得反击的权利,因为他們确是不公受的。’(朝觐章 22:39)。白德尔战役和吴侯德战役发生在麦加多年来对其的袭击之后——酷刑、流放、暗杀阴谋。他战斗是为了防御,而非毁灭,并在敌人退让时提供和平(战利品章 8:61)。
耶稣(愿他平安)也面临压迫——‘我们赐予他《引支勒》,其中有引导和光明’(筵席章 5:46)——但他的使命不同。《古兰经》说:‘麦西亚尔·麦里姆之子,只不过是一个使者’(筵席章 5:75)。先知的战斗是怜悯——‘我仅派你为全世界慈恩的’(众先知章 21:107)——制止暴政,使人们能独拜真主,而非进行侵略。”
筵席章 (5:32)
回应这些主张需要在麦地那时期的历史记载与新约建立的神学标准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作为基督徒,目标是突出从基督的“受苦仆人”模式到穆罕默德的“征服政治家”模式的根本转变。
将穆罕默德的战争描述为纯粹防御性的叙事,与早期伊斯兰传记(史拉/希拉)及麦地那时期的历史进程难以调和。
商队劫掠: 白德尔之战——常被引为转折点——并非始于对麦地那的防御。它起初是一场旨在拦截麦加贸易商队(阿布·苏富扬管理的商队)的进攻性行动。这是旨在挑衅的经济战,而非对迫在眉睫的物理入侵的回应。
废止教义: 虽然《古兰经》22:39 提到了对被欺压者的“许可”,但后来的麦地那经文(如 9:5 或 9:29)命令与不信道者作战,无论他们是否先发动攻击。在基督教护教学看来,学者们通常认为“和平”的麦加经文已被这些后来更具军事色彩的命令所废止(取消)。
臣服的目标: 与新约试图通过“圣灵的宝剑” (以弗所书 6:17) 实现人心的归信不同,麦地那模式旨在实现阿拉伯半岛的政治臣服。
伊斯兰教将耶稣降格为普通的人类使者,既违背了新约的内部一致性,也违背了使徒的历史目击见证。
本体论的差异: 虽然《古兰经》声称耶稣“仅是”一个使者,但约翰福音开篇即确认祂是与神同在、且本身就是神的道 (约翰福音 1:1)。
权柄的本质: 穆罕默德以《古兰经》为他的奇迹;耶稣则展示祂对自然、罪和死亡的权柄。使者传递信息,而救主本身就是那信息。
十字架的悖论: 《古兰经》(4:157)否认了十字架受难,而这却是古代历史中最有据可查的事实之一。通过否认基督的死,伊斯兰叙事移除了它所宣称倡导的“怜悯”——即使人得以与神和好的代赎性救赎。
先知之战争被称为“怜悯”(《古兰经》21:107)的说法,必须结合迪米(Dhimma)制度的历史实施情况进行权衡。
结构性不平等: 福音书中的“怜悯”体现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加福音 10),即无条件的爱敌。通过征服实现的所谓“怜悯”,则导致了吉兹亚税(Jizya)的建立(《古兰经》9:29),非穆斯林被迫处于二等地位以“感到自己被征服”。
地上的王国与天上的国度: 耶稣明确告诉彼拉多:“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翰福音 18:36)。穆罕默德的任务与世俗哈里发国密不可分;而耶稣的使命则是灵魂的转化。
这段经文常被引用来证明伊斯兰教的和平性质,但经过 polemical(论战性)批判后暴露出两大问题:
历史背景: 经文本身指出,这是赐予犹太民族(以色列人)的命令,而非《古兰经》原创的新律法。它实际上是对犹太密西拿(Mishnah,Sanhedrin 4:5)的意译。
被忽略的后半句: 紧接着的下一节经文(《古兰经》5:33)规定,对于“与真主及其使者交战”或“散布混乱”的人,要处以死刑、钉死或手脚交叉割断。在实践中,“混乱”或“敌对使者”被历史地广泛解读,足以证明《古兰经》5:32 试图淡化暴力的那些暴力行为的正当性。
伊斯兰教关于防御性战争、仅为人性的弥赛亚以及和平的《古兰经》伦理的叙事,被以下历史现实所解构:先知的进攻性商队袭击、耶稣作为道成言者的权柄及其通过自我牺牲带来的征服,以及《古兰经》5:33 的直接语境——后者用对反抗伊斯兰统治者实施暴力处决和残害的指令,取代了第 32 节中借用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