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斯兰教中,《古兰经》革新了对待奴隶的方式,敦促人们以仁慈和自由取代残酷。真主说:‘正义就是……释放奴隶’(《.al-Balad章》,90:13),使释放奴隶成为一种高尚的行为;又说:‘你怎么知道什么是艰难的道路呢?是释放一个奴隶’(《al-Balad章》,[90:12]-[13])。它命令公平对待:奴隶与主人吃同样的食物,先知(愿真主赐他平安)说:‘你们的奴隶也是你们的兄弟’(布哈里圣训实录)。许多人因此获得自由,改变了社会。
耶稣(愿真主赐他平安)带来了《引支勒》——‘我赏赐尔撒儿子麦尔彦《引支勒》,其中有引导和光明’(《al-Ma'idah章》,5:46)——并宣讲仁慈,但《圣经》并未详细记载这样的制度。《古兰经》说:‘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只是一个使者’(《al-Ma'idah章》,5:75)。《古兰经》对奴隶的关怀显示了真主的公义,建立在耶稣呼吁独拜真主的基础上,并为所有人的尊严提供了实践途径。”
声称《古兰经》对奴隶的改革构成了道德革命是虚伪的,因为它规范和延续了这一制度,而非废除它。与基督建立的激进平等相比,这是一个道德倒退。
基督教信仰并没有为奴隶制提供“更好的体系”;而是确立了彻底摧毁奴隶制的道德原则。
《古兰经》的体系是一种规范的延续,而非废除,在道德上是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