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与终极”的困境探讨了伊斯兰教的“认主独一”(tawhid)观念与《古兰经》中归因于真主的特定称号之间,在本体论上存在的冲突;这与《圣经》中明确启示的耶和华和耶稣基督的身份形成对比。
前提 1:
《圣经》将“首要与终极”(The First and the Last)确认为一种独特且不可转让的称号,专属永恒的神(耶和华),随后也归于得荣耀状态的耶稣基督。
以赛亚书 44:6:
“以色列的君——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 48:12:
“雅各啊,以色列我所召的阿!你要听我!我是耶和华,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启示录 1:17-18:
“我一看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启示录 22:13:
“我是阿拉法,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末后的;我是初、是终。”
前提 2:
《古兰经》声称“首要与终极”是真主的称号,但《古兰经》的叙事却否认了在新约中持有该称号之人的神性(即耶稣)。
第 57:3 章:
“他为首为终,为显为微,他对万物是全知的。”
如果真主是“首要与终极”(正如《古兰经》所宣称的),那么《古兰经》实际上是在窃取它试图将其贬低为先知的那位存在者的独特描述。
结论:
因此,伊斯兰教面临着一个“首要与终极”的困境:它必须要么承认《古兰经》使用了一个在其自身神学框架内无法证实的称号;要么承认《圣经》将耶稣认定为“首要与终极”证明了祂的神性,而这正是《古兰经》明确拒绝的。
如果《古兰经》是正确的,那么《圣经》将这一称号归于耶稣便是亵渎。然而,《古兰经》确认了《圣经》,如 伊斯兰教困境 所示。
如果《圣经》是正确的,那么《古兰经》便是一种晚期的模仿,未能理解持有该称号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