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场”困境:
该文本声称证实了其“手中”(bayna yadayhi)所持有的内容,从而将自己绑定于公元7世纪的圣经抄本之上。因为这些文本明确教导基督的神性与受难,所以《古兰经》将自己陷入了一个陷阱:它被迫证实那些它在其他处所谴责为以物配主(shirk)的教义。
2. 解释性矛盾:
该经文将这部经典定义为先前经文的“详细阐述”(Tafṣīl)。因为它完全否认了基督受难与神子身份这一核心圣经信息,所以它扮演的是彻底矛盾的角色,而非解释的角色。
3. “毫无疑问”陷阱:
该文本保证在其所证实的经文方面“毫无怀疑”。这使得辩护者无法声称公元7世纪的圣经已被篡改(tahrīf),因为直接攻击圣经的可靠性直接违背了这句明确的《古兰经》法令。
这节经文作为《古兰经》的“身份证”,界定了它与《圣经》的关系:不是取代一部被篡改之文本的继任者,而是证实一部现存且毫无疑问的启示。
第 10章37节:
这部《古兰经》,不是除了真主之外的人所能制作的,乃是印证前人的经典,和详细解释的经典,其中有毫无疑义的,是从全世界的主降示的。
短语 bayna yadayhi 是公元7世纪的一种习语,意为“当前在场”或“在 possession(持有/手中)”。
如果《古兰经》是为了证实犹太人和基督徒在公元610–632年“手中”所持有的《圣经》,那么它证实的就是梵蒂冈抄本、西奈抄本和别西塔典。
那些抄本明确教导三位一体、基督的神性以及受难。如果《古兰经》证实了它们,它就证实了它在其他处所称作的以物配主(亵渎)。如果那些书卷已被“篡改”,那么《古兰经》证实的便是某种篡改,这意味着《古兰经》本身并非源自真主。
这节经文说《古兰经》是经文的“详细阐述”(Tafṣīl)。
对一份文件的“详细阐述”不会改变该文件的基本故事。例如,如果你解释一份合同,你不会说这份合同说的与它实际所说的相反。
经节末尾指出,对于这(《古兰经》及其所证实的经典)源自众主之主的这一事实,“毫无疑问”。
通过从前一经典中排除“怀疑”,《古兰经》将穆斯林锁定在必须接受《圣经》为神圣经典的立场。
如果一位穆斯林护教士试图通过称《圣经》被篡改(塔赫里夫)而对《圣经》投下“怀疑”,他就违反了 Surah 10:37 中本身所规定的“毫无疑问”的训令。
如果《古兰经》是“详细阐明”那部位于七世纪基督徒手中之经典的著作,为何这种“阐明”却否定了其所阐明之经典的核心信息?你正拿着《古兰经》,以其自身关于作为“证实者”的定义来衡量它。
Surah 10:94 中存在一个“验证挑战”,其中穆罕默德本人被命令去查证信奉《圣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