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必要的证据提取:
第100章9-10节指出,隐秘的思想(mā fī-ṣ-ṣudūr)必须在审判日被提取(ḥuṣṣila),这与全知、实时知晓一切的真主相矛盾。
2. 拟人化的司法过程:
将神圣的审判描绘为等待被掩埋的动机被发现,这更像是人类的法庭,而非全知的神明。
第100章9-10节警告末日清算的到来,坟墓将被打开,人类的动机将被发掘并接受审判。
该章从军事意象转向警告世人关于审判日,但它在神如何处理隐秘思想这一问题上进而引入了一个巨大的逻辑漏洞。
第100章9-10节:
“他难道不知道吗?当坟墓中的内容物被翻出[倾倒而出]时,当胸中的秘密被发掘[显现]时?”(阿拉伯文:Wa hussila ma fis-sudoor)
神学矛盾:第10节指出,在审判日,深埋于胸膛(ma fis-sudoor)中的人类秘密和隐秘意图必须被物理性地提取、收集或“公之于众”以便审查。
这与伊斯兰教绝对神圣全知的基础教义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真主确实是全知的、非物质的,并且实时知晓人心的隐秘(第50章16节指出祂比人的颈静脉更接近人),那么逻辑上完全不需要一个未来的、局部的提取过程将这些秘密拉出来接受审查。这段经文在将神视为全知之灵和将其视为一位必须等待隐藏证据被挖出并在法庭上呈堂的人类法官这两种视角之间摇摆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