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本保存的崩溃:
经文规定鞭笞一百下,然而伊斯兰教法却基于“缺失”的一节经文实行石刑(Rajm)。早期文献(Sahih Muslim 1691, Sunan Ibn Majah 1944)记载,曾有一节关于石刑的经文被写下来,但在一只羊吃掉羊皮纸后丢失了。这直接粉碎了完美文本保存(Ḥifẓ)的教义。
2. 流动中的不完整文本:
基于物理经书中缺失的法律来执行死刑,证明了现代《古兰经》在客观上是不完整的。书面规定的鞭笞与口耳相传的石刑之间的冲突,揭示了一部经过人为拼凑而演变的文本。
古兰经经文
第 24:2 节:
凡贞洁的妇女或男子犯淫行,你们各鞭打他们一百下...矛盾之处(“失落”的石刑经文):
虽然第 24:2 节规定鞭笞一百下,但伊斯兰教法(Sharia)规定已婚通奸者应处以石刑死亡。
圣训证据:
根据 Sahih Muslim 1691 和 Sunan Ibn Majah 1944 的记载,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声称《古兰经》中曾有一节“石刑经文”,在穆罕默德在世时被诵读。据阿伊莎所述,这节经文写在她床下的纸上,先知去世后被子羊/山羊吃掉了。
这对完美保存教义(Hifz)构成了巨大的问题。如果一项核心法律惩罚(石刑)在实践中被执行,但其依据的经文却从物理形式的《古兰经》中缺失,那么该文本在客观上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