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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学矛盾:
第42章第13节声称诺亚、亚伯拉罕、摩西、耶稣和穆罕默德信奉完全相同的宗教(Dīn)。然而,圣经中的核心教义(血的救赎、神性的父权)与《古兰经》的核心教导直接冲突。
2. 确立而非取代:
“确立”(Aqīmū)这一宗教的命令意味着保存它,而不是废除或取代先前的先知律法。
3. 分裂悖论:
在命令团结的同时,引入与现有经文相矛盾的教义,反而造成了更深的分裂,而非建立和谐。
此章出自麦地那前期。它是向异教徒群体降示的,旨在说明穆罕默德并非创立一种新的邪教,而是恢复由圣经传统中的伟人共享的单一、原始宗教。
它一口气列举了诺亚、亚伯拉罕、摩西、耶稣和穆罕默德,声称他们都被赋予了完全相同的 din(宗教)。如果宗教相同,那么核心教义和主要主题应当相同,但事实并非如此!
第42章:13节:
他从命你们信奉的宗教,正是他曾降示给诺亚的,也是我启示你的(穆罕默德),我曾命谕易卜拉欣、穆萨和尔萨的,即你们应当坚立正教,不要在这正教上分裂。
这节经文声称耶稣(’Īsā)的宗教与穆罕默德的宗教是相同的。
在福音书中,“耶稣的宗教”以新约、赎罪和上帝的父性为中心。而在《古兰经》中,这些都被否认。
如果宗教A(福音书)和宗教B(《古兰经》)具有根本不同的基础,它们就不可能是由同一位上帝所命示的“同一宗教”。
要使第42章:13节成立,“耶稣的宗教”必须是伊斯兰教。但我们有耶稣所教导的历史记录。称其为相同,意味着《古兰经》要么是在证实《新约圣经》,要么就是在做出一个历史上无法支持的主张。
命令是“确立”(Aqīmū)这一宗教。
“确立”某事意味着让它像现在这样站立保存。它并不意味着“废除”或“取消”。
如果穆罕默德来“废除”摩西的律法或耶稣的神学,他不是在“确立”他们的宗教;而是在取代它。
这节经文命令道:“你们不要在那件事上分裂。”
伊斯兰教声称犹太人和基督徒“分裂”并迷失了正道,因此降下了《古兰经》。
然而,《古兰经》的降临却造成了最终的分裂。它声称自己与先前的经典相同,同时却又否定了这些经典的核心教义,迫使人们在《圣经》和《古兰经》之间做出选择。
如果上帝的首要目标是“不分立”,那么降下一本与“伊玛目”(即《讨拉特》,见46:12)相矛盾的新经典,就是最能造成分裂的行为。这表明这节经文中提到的“分裂”,指的是有经人未能遵守他们自己的经典——而这里的《古兰经》确认这些经典为“被制定的宗教”。
42:13 指出,诺亚、亚伯拉罕、摩西、耶稣和穆罕默德的宗教是“同一宗教”。
要么先知以前的宗教并不是《圣经》中所记载的那样(这使得《古兰经》引用他们作为见证变得毫无用处),要么它确实是《圣经》中所记载的那样(这证明《古兰经》的神学是一种背离)。
既然你被命令不要从他们的宗教中分裂,为何你却追随一本让你与耶稣的福音分裂的经典?《古兰经》关于耶稣的神学是对其第7世纪已“确立”之福音的180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