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马可福音中耶稣是神
马太福音 18:6 和 路加福音 17:1–2 中也提到了相关内容。
马可福音 9:42–50: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着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单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那里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盐本是好的,若盐失去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要有盐,彼此和睦。”
耶稣对地狱(欣嫩子谷)进行了生动的描述。祂不是像猜测来世的人那样说话,而是作为知道并掌管最终审判的那一位在说话。通过引用 以赛亚书 66:24(“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耶稣将关于雅赫维最终审判的预言应用到了祂亲自发出的警告中。
祂以终极审判者的权威发言,描述了欣嫩子谷(地狱)和“不灭之火”的实况(第 43-48 节)。祂将自己的教导定位为决定永恒命运的标准。耶稣能够命令如此极端的牺牲(砍下手/脚),是建立在其作为灵魂的主宰的身份之上的,祂有权利为了国度而要求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