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医治了一个瘫痪的人,并宣告:“孩子,你的罪赦免了。”
马可福音 2:5–12 -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痪的人说:“孩子,你的罪赦免了。” 有几位经师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话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耶稣心里即时知道他们这样议论自己,就说:“你们为什么在心里议论这些呢?对瘫痪的人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更容易呢?但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那人说,“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在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荣耀上帝说:“我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
“经师” - “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 经师正确地问道:“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借此,耶稣宣称了神圣的特权。在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世界观中,罪是对上帝的冒犯;因此,只有受冒犯的一方(上帝)才能赐予赦免。当经师质疑他的权柄时,耶稣通过立刻医治那人来证明他拥有赦罪的超凡能力——这是一项只有上帝才能完成的行为。耶稣并没有纠正他们的前提,而是确认了它。他施行了一个可见的神迹(医治双腿)来证明一个不可见的现实(医治灵魂)。耶稣在此处首次将自己称为“人子”。解经家指出,这直接关联到但以理书 7,其中“人子”是一位被永恒之王赐予“永远权柄”的神人形象。
“他们都惊奇,赞美上帝” - 历史上许多人都拥有“大能”(dynamis),但只有万王之王才拥有赦免罪孽并重写宇宙法则的“权柄”(exousia)。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的神迹是其权柄的大能证明。“Exousia”意为“做某事的许可或权利”,而dynamis仅指肉体上的力量;exousia则恰当地指出了合法的权力。Exousia预设了dynamis的存在,反之则不然——一个人可以拥有原始的力量,却缺乏行使它的合法权柄。在《新约》中,exousia指的是上帝在自然界和属灵领域的统治,以及基督赐给其门徒的自由。虽然exousia运行于疾病、自然力量和恶魔之上,但耶稣明确拒绝将此权柄应用于政治领域。
这一区别在使徒行传 8:9-24中西门·马古斯的篇章里变得清晰起来。尽管西门拥有医治的dynamis,但在归信后,他认识到其不足,并寻求exousia——即按手施恩的权柄。使徒拒绝授予他这一权柄,揭示出他们判断他的动机使他丧失了资格。同样,当被问及赦免罪孽的问题时,耶稣在回应中避免了使用dynamis一词,而是宣称拥有医治和赦罪的exousia。
Exousia始终与道(Logos)内在相连——没有任何事发生在耶稣权柄之外,赐给群体的这种自由不能被随意滥用。与可以拥有或转移的dynamis不同,exousia通过实践涌现,不能作为商品被赐予。
耶稣迫使宗教精英承认,罪孽的赦免是唯独神圣的领域,然后他用自己的无中介话语医治瘫痪者,作为他占据这一领域的具体证明。
他不仅仅是一位从远处传递信息的先知;他是受冒犯的圣约之主,已进入他自己的创造之中,以废除子民的债务。
相关参考:
M. Therese Lysaught, Joseph Kotva 等,《道德医学:医学伦理学的神学视角》(密歇根州大急流城:Eerdmans,2012)。
J. I. Packer,“权柄”,载于《新圣经词典》,D. R. W. Wood 等编(英国莱斯特;伊利诺伊州唐斯格罗夫:InterVarsity Press,1996),第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