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耶稣在马可福音中是神
这一事件也记载于马太福音 22:34–40和路加福音 10:25–28。
马可福音 12:28–34:
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重要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对耶稣说:“先生说的诚然不错,神是一位,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神;而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得多。”耶稣见他回答的精明,就给他施恩,说道:“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祂什么。
后来雅各将之称为“至尊律法”。
雅各书 2:8:
若你们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你们若顾及人情,就犯罪了。
当被问及最大的诫命时,耶稣的回答揭示了祂神圣的权柄。耶稣将整部律法和先知的书总结为两条诫命。在此过程中,祂不仅仅是在背诵信条;祂是作为上帝旨意的最高诠释者在行动。耶稣不只是诠释律法,而是通过综合示玛(申命记 6)与利未记 19来重新颁布律法。此外,祂对那文士的灵魂发出了司法判决:“你离神的国不远了。”只有那个国的王才有资格衡量一个人距离它有多远。
耶稣以拥有天国钥匙的那位身份发言。祂没有说“神认为你接近(神的国)”,而是亲自对该人在神面前的属灵地位作出了评估。
H.B. Charles Jr. 指出,通过完美地综合示玛(申命记 6)与利未记 19,耶稣展现了对律法意图的“内部人”知识——即律法作者本身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