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耶稣在马福音中是上帝
马可记载一位妇女打破玉瓶,将纯的贵价真南特香膏抹在耶稣身上。马太福音26:6-13的内容几乎与此相同。约翰福音12:1–8指明这位妇女是伯大尼的马利亚。
在犹太思想中,膏抹是为君王和祭司而设的。耶稣接纳了这“奢华”的行动——价值相当于一年的工价——并未加以责备。这妇女的行为并非“浪费”,因为敬拜的对象是无限的神。耶稣认可了祂自己无限的宝贵价值。
耶稣将此行为解释为“为我安葬”。他是历史上唯一在生前就接受葬礼仪式的人,表明了他对自己生死的绝对掌控。
虽然穆斯林高度尊崇穆罕默德,但伊斯兰神学严格禁止以这种形式对先知本人表现出“奢华”的 devotion,因为这可能导致什irk(将伙伴归于真主)。而在马可福音中,耶稣是正当的敬拜对象。
耶稣宣告,无论福音传遍天下,她的这行事为人必被人铭记。
马可福音14:9: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以记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