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斯兰教中,真主的能力是无限的,但它并不包括去做那些本质上不合逻辑或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这类行为并不反映真正的能力——它们是荒谬的。《古兰经》将真主描绘为全智者、全知者——‘他确是全能的,确是至智的’(鲁格曼章 31:9)。他的行为符合他完美的本性,而不是像画一个方形的圆或既是无限又是有限这样的 nonsense。塔吾德(认主独一)强调他理性的完美:他是唯一的、一致的,并且没有缺陷。
在三位一体中,上帝既是一又是三个不同的人格,或者死了却仍然永恒存在的观念似乎接受了矛盾。如果上帝不能做不合逻辑的事,他怎么能既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既是必死的又是不朽的?伊斯兰教避免了这一点:真主的独一性和力量是连贯的——他创造、维持并治理,没有悖论。《古兰经》说:‘他处理万物;他详述迹象’(雷霆章 13:2)。他的能力是至高无上的,但它不是关于违背逻辑——而是关于完善逻辑,使塔吾德成为对上帝的最合理理解。”
这个论点在逻辑上是 flawed(有缺陷的):确实,X 不能同时、在同一意义上既是 X 又是 Y。但是,X 同时拥有 Y 的所有属性以及 Z 的所有属性,这完全没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X 比 Y 和 Z 中的任何一个都更大,并且包含了两者。
考虑这样说:父亲与儿子是 distinct(不同的)。因此,一个人不能同时既是父亲又是儿子。什么?显然这是不正确的——父亲同时又是儿子是完全可能的。这是因为作为父亲或儿子是作为人的一部分;同样地,作为人是作为上帝的一部分。
因此,我们可以区分实体和部分,并认识到它们之间存在关系:例如,一只手是一个由其各个部分(即5根手指)组成的实体,并且它关系性地属于一个人。在同样的意义上,人可以关系性地属于一个更大的实体,即上帝。
因此,如果我们将上帝的角色正确归于上帝,将人的角色归于人,就没有矛盾——只有当我们搞混这一点,并假设上帝的类别等同于人的类别时,我们才会出现问题。但这需要对上帝有一个天真的看法,基本上把他看作是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而不是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