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能够行的一件神迹,是为了向以色列人和法老证明他是上帝差遣的使者。当他把手伸进怀里再抽出来时,手就长了大麻风。
《出埃及记》4:6: 耶和华又说:“将手放进怀里。”他就把手放进怀里;及至抽出来,不料,手长了大麻风,雪一样白。
但当《古兰经》详细描述同一事件时,它实际上给出了完全不同的描述,甚至截然相反的描述。它说:“你将手贴住身侧,它抽出来时是洁白的,没有丝毫瑕疵。”
[《古兰经》20:22]: 你把手伸入怀中,抽出来时必是洁白无瑕的;这是又一迹象。
因此,《圣经》说手会出来长满大麻风,这是一种疾病。但《古兰经》搞错了这个细节,说手出来时是洁白的,且没有任何疾病。这是一个矛盾。
《古兰经》的文本试图“保护”摩西免受其所认为的疾病带来的羞辱,却未能意识到神迹的力量恰恰在于上帝能够操控那个时代最令人恐惧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