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在出埃及记 7-18:32中记录了十场灾祸,并对每场灾祸和神迹提供了逐步的记载。这是一份详尽的文字记录,传统上归因于摩西。每一场灾祸都使埃及的外邦神明蒙羞,这具有重要的意义。
《古兰经》仅给出了强调迹象和道德教训的浓缩摘要。《古兰经》在苏拉 7:103–136中总结或更改了事件。而苏拉 27:12提到了九个神迹,虽未具体说明,但即便如此,其数字也与出埃及记的记载不符。
苏拉 7:133 – “于是我用洪水、虱子、青蛙、血和各样的灾祸惩罚他们,作为明显的迹象,但他们依然固执己见,作恶不悛。”
苏拉 17:101 – 我确已赐予穆萨九件明显的迹象。你去见他们的法老时,他说:“穆萨啊!我想你确是受法术影响的。”
苏拉 27:12 – “你把你的手放进衣襟里,它便白白的出来,毫无瑕疵;这对你的宗族中是一个迹象。这(手)从衣襟里拿出来时是白色的,没有灾病,是九个迹象之一,(供法老及其众人观看),因为他们是不道德的人。”
《古兰经》提到了圣经中的四场灾祸(血、青蛙、虱子和蚂蚱/蝗虫),以及一场神秘的洪水,却遗漏了六场灾祸:蝇灾、牲畜瘟疫、疮灾、冰雹、黑暗之灾和长子之死。《圣经》区分了起始的神迹与十场司法性的灾祸。将它们混为一谈显示了对上帝在埃及所构建的法律“案件”缺乏理解。
《古兰经》中纳入的“洪水”似乎是混淆的记忆,可能源于红海事件或诺亚洪水,错误地被插入到灾祸列表中。这是一个事实错误,与出埃及记中的目击者记载相矛盾。
遗漏第十场灾祸——即所有埃及家庭及牲畜的长子死亡——尤为致命。正是这十灾中最严重的一场,迫使法老最终释放以色列人。
犹太人的逾越节(Pesach)已持续庆祝了超过 3,400 年。它完全基于第十场灾祸以及门框上羔羊的血(出埃及记 12)。
门框上羔羊的意义被忽略了,这被视为基督作为牺牲的逾越节羔羊的预表,并在犹太人的逾越节中得到纪念。《古兰经》未能准确地重述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