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在创世记 44:1-13中告诉我们,约瑟的兄弟们来到埃及,并被约瑟认出。约瑟把银杯藏在便雅悯的袋子里以试探他们。
《古兰经》在第 12:70–76 节中包含了大部分细节,但混淆了故事脉络。
在圣经记载中,约瑟的管家——遵照约瑟的直接命令—— confronting 兄弟们并宣告盗窃的法律后果。管家最初设定了一个特定且有限的惩罚:只有那个被发现持有杯子的人将沦为奴隶,而其他人都可以离开(创世记 44:10)。这突显了约瑟经过计算的怜悯和对局势的控制。
相比之下,《古兰经》(第 12:74-75 节)描绘了一个离奇的法律反转,约瑟询问兄弟们他们自己认为该受什么惩罚。随后兄弟们根据他们自己的习俗宣告,有罪的一方应当被奴役。
《圣经》显示兄弟们曾建议对窃贼处以死刑(创世记 44:9),而管家实际将其降级为奴隶制。
《古兰经》的版本重演了一个约瑟依赖兄弟们来界定法律的场景, whereas 《圣经》显示约瑟(通过他的管家)主权般地颁布条款,这些条款实际上比兄弟们预期的更为宽容。
《古兰经》叙事中的一个主要错误在于暗示约瑟没有法律地位来扣留他的弟弟。 Surah 12:76 声称约瑟“若不借由国王的律法,就无法扣留他的兄弟”,除非他使用这种特定的策略让兄弟们同意接受惩罚。这暗示约瑟只是一个受限于禁止逮捕小偷的严格法律体系的下属臣民。
《圣经》呈现了约瑟地位的历史现实:他是埃及的宰相。法老将他的图章戒指给了约瑟,并说:“惟独在宝座上我比你大” (创世记 41:40)。
《古兰经》声称约瑟“不能”依据国王的法律带走便雅悯,这是一种历史的荒谬。作为土地的统治者,约瑟对刑事案件拥有完全的管辖权。《古兰经》的版本将一个强大且被神拣选的统治者降低为一个必须“欺骗”法律体系的角色,因为他缺乏实际的权力。
| 特征 | 创世记 44:1-13 | Surah 12:70-76 | 差异 |
|---|---|---|---|
| 谁裁定惩罚? | 库长(依据约瑟的直接命令行事)。 | 兄弟们(回应约瑟的问题)。 | 《古兰经》中的约瑟缺乏《圣经》中所展示的至高权威。 |
| 惩罚的严厉程度 | 为奴(比兄弟们预期的死刑更轻的惩罚)。 | 为奴(基于他们风俗建议的后果)。 | 《圣经》展现了约瑟经过计算的仁慈;《古兰经》反映的是一种法律诡计。 |
| 法律权力 | 约瑟作为埃及宰相拥有完全的权利。 | 约瑟受限于“国王的律法”。 | 致命错误: 约瑟在埃及就是执行法律的人;《古兰经》却限制了他。 |
| 结果 | 对兄弟们品格和悔改的故意考验。 | 真主为了留住便雅悯而使用的“巧妙计谋”(kayd)。 | 《圣经》侧重于道德转变;《古兰经》则侧重于欺骗性策略。 |
| 兄弟的反应 | 他们提出用自己的性命换取便雅悯 (创世记 44:33)。 | 他们立即指控便雅悯像他哥哥一样是个小偷 (Surah 12:77)。 | 《古兰经》中的兄弟们依然充满恶意,错过了《圣经》中的救赎弧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