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其他基督教教义的批判 - 救恩
“十字架事件并非基督徒所宣称的那样——耶稣(愿他平安)并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古兰经》说:‘他们还说:“我们确已杀死麦西哈,尔撒,麦尔彦之子,真主的使者。”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妇女章 4:157)。真主拯救了他的先知——他绝不会让他的使者蒙受那样的羞辱。这是一种欺骗;有人代替了他,或者这是被安排好的。
伊斯兰教声称十字架受难“从未发生”(《古兰经》4:157 链接),但这一主张被压倒性的历史证据以及该事件的神学必要性所驳斥。
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受难是古代历史中最确凿无疑的事实之一,由多个独立且非基督教的来源证实:
- 罗马历史学家: **塔西佗(Tacitus)和约瑟夫斯(Josephus)都记载耶稣被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Pontius Pilate)**处决。这直接证实了时间、地点、责任人以及死亡方式(十字架受难)。
- 目击者证词: 尽管福音书的记载存在细微差异,但在核心事实上却达成一致。历史学家认为,这些差异恰恰是真实性的标志,而非伪造的证据。
- 耻辱因素: 早期基督徒毫无动机去编造一个像十字架受难这样带有耻辱感的失败故事;他们传扬这一事件,是因为相信它是 fulfilled God's divine purpose(实现了上帝的神圣目的)的真实历史事件。
基督教信仰认为,耶稣的使命根本上是救赎性的,而不仅仅是教育性的。
- 解决罪的问题: 由于原罪的存在,人类的问题在于本性破裂,需要赎罪,而不仅仅需要一位指引者。
- 维护公义: 上帝完美的公义要求对罪进行惩罚。耶稣作为上帝的儿子,是唯一有资格提供充足替代性牺牲以偿还罪债(赎罪)的人,从而在彰显爱的同时满足了公义的要求。
- 预言应验: 弥赛亚的死早在几个世纪前的旧约中就有预言,例如 以赛亚书 53 中对受苦仆人的描述。耶稣的角色是“上帝的羔羊”,其主要功能是作为祭物。
十字架是上帝公义与慈爱交汇的关键行动,使救恩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