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性赎罪——即认为耶稣(愿他平安)死亡是为了承受上帝对我们罪恶的惩罚——是邪恶且不公的。至公的真主怎能因他人的过错而惩罚无辜之人呢?《古兰经》说:“没有人能替别人负重”(第6章《牲畜》6:164)——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杀害耶稣以安抚真主,是将正义扭曲为残暴,使真主似乎需要鲜血才能宽恕。
耶稣带来的是指引——“我确已赐给他《引支勒》,其中有指导与光明”(第5章《筵席》5:46)——而非作为祭品。《古兰经》说:“麦西哈·尔撒·本·麦尔彦,只是真主的使者……”(第5章《筵席》5:75)。真主直接施行宽恕:“你说:‘我的过分自残的众仆呀!你们对真主的恩惠不要绝望……’”(第39章《军团》39:53)。这一基督教的声称诽谤了真主的仁慈以及耶稣的角色,用一种冷酷、不公的交易取代了公平。”
替代性赎罪教义(PSA)——即耶稣基督自愿为我们承担上帝的惩罚——并非不公,而是上帝正义与爱的终极调和。
声称上帝惩罚无辜之人是错误的,因为这忽略了耶稣的神性身份。
这种替代性的死亡在旧约中已被预言,作为上帝实现宽恕的计划:
替代性赎罪对基督教神学至关重要,它表明宽恕既是仁慈的,也是昂贵的,耶稣支付了必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