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将伊甸园(Jannah)安置在天上而非地上,这被视为对圣经创造、堕落与救赎叙事的根本性误解。
通过将最初的“园子”置于天界领域,《古兰经》产生了一系列神学和逻辑矛盾:
圣经为伊甸园提供了具体的、地上的地理标记。而《古兰经》版本缺乏这种 grounding(根基),将其视为一种形而上的空间。
创世记 2:10–14 列出了四条具体的河流:比孙河、基训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它还提到了哈腓拉和古实等具体地方。
如果伊甸园在天上(神宝座的所在之处),这些地上的河流就不会存在那里。通过将伊甸园移到空中,《古兰经》忽略了其声称要证实的早期经文中所确立的历史和物理背景。
护教士引用的最显著的“逻辑错误”之一,是如果园子在第七层天或神圣的天界居所中,撒旦是如何能够诱惑亚当的。
在 7:13 节中,真主将拒绝向亚当跪拜的易卜劣厮(撒旦)逐出天堂(“你从这里滚出去吧!”)。然而,几节之后 (7:20),撒旦又回到了园子中,对着亚当和夏娃低语。
如果园子是已经驱逐了撒旦的天堂中的圣地,他就无权进入那里。在圣经中,伊甸园在地上,这解释了为何蛇(地上的受造物)可以与亚当互动,而又不违背上帝天界宝座的神圣性。
圣经将堕落描述为对地上领域的腐蚀。《古兰经》关于从天国乐园“下降”的观点改变了人类存在的本质。
2:38 说:“你们全都从那里下去(ihbitu)。”这暗示了从一个更高的高度或维度到地球的实际物理下降。
基督教神学认为,任何不洁之物都不能进入天堂(启示录 21:27)。在天堂中引入最初的罪,造成了一个神学悖论。
如果亚当可以在“天堂花园”中犯罪、违背命令并赤身露体,那么那个天堂就不是一个终极安全或圣洁的地方。
《古兰经》中的天堂允许欺骗、罪的存在以及魔鬼的在场。这破坏了基督教(乃至后期伊斯兰教)关于乐园作为不可能犯罪的地方的概念。《圣经》通过将伊甸园置于地球上避免了这一问题:在那里,自由意志和“堕落”的可能性并不损害上帝居所的神圣性。
《古兰经》将伊甸园安置在天堂的观点,似乎是混淆了原始花园(创世记)与未来的乐园(启示录)。通过合并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古兰经》失去了创造故事的“根基性”。它将人类种族在地球上起源的历史记载,转变为一种天界驱逐的神话故事,这与《讨拉特》中的地理细节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