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伊斯兰叙事”(SIN)声称,伊斯兰教是在阿拉伯半岛作为一种完整的宗教出现的,并在公元650年之前形成了一部普遍 finalized 的文本。来自倭马亚宫廷、生活在公元730年左右的大马士革的圣约翰(《论异端》,第101章)彻底瓦解了这一时间线。他的第一手证词揭示,早期的“伊斯兰教”是一种流动的、不断演变的、反三位一体的基督教异端,其文本、词汇和身份仍在积极构建和编辑之中。
现代护教士声称《圣经》经文已被篡改(tahrif al-lafz),并以此攻击基督教的信仰。约翰则通过利用《古兰经》明确的命令以及早期伊斯兰最高权威者的证言,将此辩护困境重重地抛回给对方。
《古兰经》5:43 指出犹太人“手中有《讨拉特》,其中有真主的判决”;《古兰经》5:47 命令基督徒要“依据真主在福音书中启示的判决行事”。如果这些经文在物理上已被篡改,那么真主就是命令人们根据一个亵渎神灵的谎言进行裁决。
“《古兰经》注释之父”明确否认了经文在物理文本上的篡改。在《布哈里圣训实录》(Kitab al-Tawheed)中记载,他说:“没有人能擦除真主任何书籍中的文字;他们只是改变了其含义。”
约翰指出,文本的结构仍处于建设之中。他反驳了一部名为《骆驼经》的主要经文——这是一本在公元730年独立存在的完整书籍,如今已不再作为单独的章节存在,而是在后来8世纪的编辑过程中被拆解并分散到其他章节中。
此外,约翰版本的《古兰经》5:116 展现了完全不同的对话内容,显示出该文本正处于神学润色的过程中。
如果福音书的经文已被篡改,那么《古兰经》因将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权威予以认可而成为虚假的。如果福音书的经文未被篡改,那么伊斯兰教就是虚假的,因为前伊斯兰时期的抄本(例如《西奈抄本》)明确宣称基督的神子身份、 crucifixion 和复活。
当穆斯林声称基督作为“真主的道”的称号仅是一种荣誉性的隐喻时,约翰将这一论点推入了关于神永恒本质(本体论)的领域,这与8世纪古典伊斯兰词汇的完全缺席相一致。
《古兰经》4:171 明确将基督定义为“他的道(Kalima)……以及从他发出的灵魂(Ruh)。”
约翰(John)在希吉来历传统纪年之后的一世纪写下这些文字,却从未使用“伊斯兰”或“穆斯林”一词。他使用的是基于血统的称谓:萨拉森人(Saracens)、以实玛利人(Ishmaelites)和夏甲派(Hagarenes),将他们视为一支从宗派化的中东环境中爆发出来的、反三位一体的阿拉伯后裔政治联盟。
早期的倭马亚硬币上,在持有基督教十字架的领袖旁边直接加盖了阿拉伯语头衔“穆罕默德”(意为“受赞颂者”)。这与圆顶清真寺(691年)的功能相符:它并非独立的神学体系,而是针对拜占庭三位一体基督论的内部激进驳斥。
上帝的道和圣灵是被造的,还是非被造的?如果是被造的,那么在创造之前,上帝曾没有祂的道和圣灵,这使得祂在创造之前永远处于无理性(aloyos)和无生命(apnous)的状态。如果是非被造的,那么这道就分享了上帝永恒的 essence(本质),从而摧毁了绝对的单一神论(Tawhid)。正是这一确切的缺陷引发了血腥的9世纪“米赫奈”(Mihna,宗教裁判所),证实了约翰的批评:他们是“ mutilators of God”(肢解/毁坏上帝者)。
当穆斯林通过引用后来的圣训传统或《古兰经》的“文学奇迹”来反驳穆罕默德缺乏公开神迹时,约翰揭露了伊斯兰教法要求中的一个巨大矛盾。
《古兰经》2:282 要求在日常金融交易中必须有多个目击证人;而《古兰经》24:4 则要求有四名证人才能证实一项刑事指控。
《古兰经》17:59 明确承认穆罕默德未被赋予公开的、违背自然规律的神迹:“如果没有人以前否认他们,我绝不降示那些迹象。”
萨那手抄本(Sana'a Palimpsest)提供了该时期文本流动性的物理证据:一层较旧的《古兰经》经文被 literally(字面意义上地)刮去、洗掉,并在国家指令下 overwritten(覆盖重写)为较新的标准化文本。
伊斯兰法对购买财产或指控公民实施了极高标准的证据要求。然而,对于宇宙性的宣称——即一位新先知已到来以取代所有先前的启示——整个宗教却建立在一个山洞中孤立且未经证实的单一男子证词之上。
伊斯兰教对永恒救赎所采用的证据标准,甚至低于其自身法律为在市场上购买一头驴子所要求的标准!
大马士革的圣若望并未借用外部的基督教教义来反驳早期伊斯兰教;他只是将一面镜子对准了伊斯兰教自身正在发展的叙事。他提供了一幅珍贵的时代切片,展示了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帝国:其演变是一个缓慢的、由国家推动的、背离基督教框架的反动过程,而非一种突然形成的、完整的宗教从深荒漠中诞生。
伊斯兰教的困境是致命的:
如果《古兰经》在确认《讨拉特》和《引支勒》的权威时是正确的,那么伊斯兰教因自相矛盾而 falsehood。
如果《讨拉特》和《引支勒》在文本上被篡改了,那么《古兰经》也因认定它们包含上帝的积极判决(5:43)而 falsehood。
因此,标准的伊斯兰叙事在其自身流动的、由8世纪宫廷驱动的编辑过程中崩溃了。
关于现代英文译本的说明:如需在当代学术研究中验证圣若望的原文,请参阅:St. John of Damascus: Writings, Translated by Frederic H. Chase, Jr.,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Vol. 37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58), pp. 15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