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第3章:仪姆兰的家属
1. “全卷”信仰法则:
这节经文将真信徒定义为那些相信“全部”经典的人。如果现代护教士声称《圣经》已被篡改,他们就未能达到这一确切的经文本标准。要完整接受先前的经典,就必须接受基督的神性以及代赎性赎罪教义——这些教义使得伊斯兰教特定的神学主张成为不可能。
2. 7世纪的互动情境:
这节经文描述了与“有经人”的直接社会互动。为了使命令相信“全部”经典对最初受众具有意义,它必须指那些社区当时拥有并阅读的实体文本。鉴于7世纪的手稿证据与我们现代的《圣经》相符,“全部”明确包括十字架受难和复活的内容。
3. 借势反噬:
经文提到敌对社区的愤怒,这种愤怒源于一个主张:即他们自己的经典实际上证实了新运动(伊斯兰教)。通过要求相信整个现存的基督教正典以借用其权威,这段经文制造了一个不可持续的困境:完整的《圣经》包含明确警告,禁止接受任何后来与之矛盾的经典。
这节经文捕捉了早期穆斯林社区与“有经人”之间的社会与神学张力,揭示了一个关于穆斯林必须接受先前全部启示的重要主张。
第3章 119节:
“在这里你们热爱他们,而他们却不喜爱你们;你们信全体天经。当他们见到你们的时候,他们说:‘我们信仰了’;但当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因为恼怒而咬自己的指头。你说:‘你们应当死于愤恨吧!真主确是全知心中的(秘密)的。’”
《古兰经》将真正的穆斯林定义为那些相信经典(即《圣经》)“全部”内容的人。
如果一名穆斯林声称《圣经》已被篡改,他就未能符合这节经文所给出的信徒定义。如果他们接受《圣经》“全部”,就必须接受基督的神性以及代赎性赎罪。
这节经文描述了一种社交互动:“当他们[即犹太人/基督徒]遇见你的时候。”
这种互动是发生在那些身临其境且手捧《圣经》的人们之中。如果穆斯林所相信的“经典”与犹太人和基督徒手中持有的经典不同,那么“其全部”这一宣称对受众来说将毫无意义。
《古兰经》承认7世纪有经人(People of the Book)所拥有的《圣经》就是穆斯林必须信仰的“经典”。既然我们拥有那个时代的抄本,我们就知道“其全部”包含了后来被《古兰经》否定的教义(如十字架受难)。
如果穆罕默德实际上是在纠正一本他们早已知道是伪造的败坏之书,他们为何会勃然大怒?这种愤怒源于这样一个事实:穆罕默德宣称他们那完好无损且深爱的经典支持他。
通过声称相信他们书的“全部”,穆罕默德试图利用他们的权威。然而,此举适得其反,因为《圣经》的“全部”包含了针对任何与已传达之福音相悖的“新”福音的警告。
3:119 章将穆斯林置于一个不可能的境地:根据这节经文,若要成为真正的信徒,就必须相信《圣经》的“全部”。然而,如果一个人相信《圣经》的“全部”,他就必须拒绝《古兰经》对基督工作和本性的否定。
这就是关于《圣经》文本完整性的最终“绝杀”(checkmate):《古兰经》不能同时要求人们相信它又称之为被败坏伪造之书的“全部”。
既然这节经文规定要相信“经典的全体”,这对护教士常主张的只有《圣经》的一部分受到启示的说法造成了怎样的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