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第3章 仪姆兰的家属
1. 兼容性悖论:
同时信奉《圣经》与《古兰经》是被称许的行为。既然《圣经》宣称耶稣是通往上帝的唯一道路,那么认可《圣经》就否定了随后构建的神学框架。
2. 保存性的证据:
赞美那些拒绝用廉价价格交易经文的人,证实了未被篡改的经文在7世纪时不仅完全完好,而且仍在活跃使用中。
3. 神圣的奖赏:
上帝不能基于已被篡改的文本去奖励信仰。奖励信奉《圣经》的行为即验证了其内容的真实性,而这正是该文本在其他地方所拒绝的内容。
这节经文作为第3章的“结语”,具有深远的意义,为那些即使在承认新启示的同时仍坚守其信仰和经文完整性的人提供了神圣的认可。
第 3:199 节:
“信道者中,有信真主,并信降示你的(经典),和降示他们的(经典)的;他们对于自己的(经典),是虔诚的。他们没有把真主的迹象换取轻微的代价。那将在他们的主那里受赏。真主迅速清算。”
这节经文驳斥了“取代论”(Supersessionism)的观点。
如果《古兰经》是为了取代被篡改的《圣经》而降示,真主绝不会称赞人们继续相信“降示给他们的经典”。
这节经文描绘了一幅画面:一位信徒一手持有《讨拉特/福音》,另一手持有《古兰经》,并得到了真主的全然赞许。
如果那位信徒阅读他们被称赞所相信的《福音书》,他们会看到耶稣明确的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 14:6)。
如果他们相信这一点,就必须拒绝《古兰经》中所主张的独特道路。如果他们拒绝这节福音经文,他们就不再是相信“降示给他们的经典”。
穆斯林护教者常利用“微小代价”的经文来暗示《圣经》是被金钱篡改的。
然而,3:199 明确指出有一群人并没有这样做。
既然有一群人“没有交换”这些经文,那么未被篡改的经文就仍在他们手中。这些人就是“正直者”。
真主应许这些人的是“与他们的君主同在的报酬”。
上帝不会因人们相信一本“被篡改”或“撒旦式的”经典而给予奖赏。《古兰经》因承诺给予双重信仰者奖赏,从而证实了公元7世纪的《圣经》是一部有效的、能赚取奖赏的神圣启示经典。
如果7世纪的《圣经》能获得神圣的奖赏,其内容必然是真理。既然其内容(三位一体、十字架、子的身份)正是伊斯兰教后来称为“什尔克”(以物配主)的事物,那么《古兰经》便处于因“以物配主”而奖赏人们的境地——除非,《古兰经》关于《圣经》的说法本身是错误的。
第3:199章是一枚弄巧成拙的“参与奖”,对伊斯兰叙事造成了反噬。它试图通过赞扬那些“相信两者”的犹太人和基督徒,来弥合两大信仰之间的鸿沟,但在此过程中,它赋予了《圣经》与神圣真实性(阿拉伯语:Ayat Allah)同等的地位。
如果《圣经》是真主的话语,能赐予信徒奖赏,那么它的信息就是真理。而如果《圣经》的信息是真理,那么《古兰经》对其的否定就不可能来自同一位上帝。
既然这节经文提到这些信徒对真主是“谦卑的”,这与第5:47章中命令基督徒依循其自身福音书进行审判的要求有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