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约性先决条件:
该经文确立了先知职分的严格法律标准,要求有一位使者来证实人们手中已有的内容。鉴于历史上向基督徒传达的信息明确宣告基督的神性、死亡与复活,任何否认这些核心教义的教导都无法通过这项验证测试,因而脱离了神圣的约。
2. 见证者的完整性:
这约要求先前的先知们为未来将到的使者作证。为了使他们的书面证言成为有效的标准,该文本必须保持物理上的完整。声称文本被篡改意味着一位以他允许被伪造的证言作为普世之约基础的神,这使得该合约无法履行。
3. 历史锚点:
“与你手中所有”相符的命令,将验证过程锚定于7世纪时现存的物理文本,而非某种失落的原型。既然手稿历史证明当时基督徒持有的文本与现代圣经一致,该文本必须与历史性的新约进行比对;因否认十字架受难,它未能通过此项测试。
这节经文描述了真主与众先知之间的原始之约,在所有神圣使者之间确立了支持与证实的必然联系。对于基督教护教者而言,这是一节“合约性”经文,从法律上将后来一位使者的有效性绑定于他之前经卷的文本内容。
第3章 3:81:
当时真主与众先知立约说:“我已将天书和智慧赐予你们,此后若有一位使者来证实你们所固有的(经典),你们必须信仰他并援助他。”他们说道:“我们承认了。”真主说:“那么,你们作见证吧,我与你们同在作为见证者。”
第 3:81 节给出了先知职分的法律标准。
真主并没有给穆罕默德一份“空白支票”。这约要求他证实犹太人和基督徒手中已有的内容。
经文以真主说:“然后作证。”结束。
先知们若要为未来的使者“作证”,他们的证言(即《圣经》)必须被保存且清晰可读。如果见证的证言被“篡改”,盟约便告无效,因为确认的标准已不复存在。
如果一名穆斯林声称《圣经》在穆罕默德之前已被篡改,那等于是在说真主呼吁人们去见证一个祂任由其被伪造的证言。这将导致真主的盟约变得无法履行。
短语 lima ma'akum(即“与你们同在之物”)是 Tahrif(篡改)理论的又一个“丧钟”。
在公元 625 年,基督徒们“所持有的”“经书和智识”,正是我们今日所知的《新约圣经》。
第3章81节 并未说“确认那个不再存在的、未被篡改的原始版本”,而是说“确认你们所持有的”。这迫使《古兰经》必须以7世纪的手抄本传统为衡量标准。既然《古兰经》在基督的本性上与那些手稿相矛盾,它就未能通过其自身的“验证测试”。
第3章81节 通过将“确认”确立为先知们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加剧了伊斯兰教的两难境地。
它确立了一个原则:后来使者的权威源于其与人们已经“持有”的经书的契合度。
《古兰经》若同时教导一种否认其所被派来确认的那个核心“经书和智识”的神学体系,便无法宣称自己履行了这一盟约。
面对 第3章93节,即挑战犹太人“拿出你们的《讨拉特》来诵读”,我们应如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