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场价值差异:
穆罕默德制定了字面上的 2:1 交易比率,确立了两名黑人奴隶的经济价值才等同于一名非黑人奴隶(《穆斯林圣训实录》1602)。
2. 形而上学的肤色歧视:
《古兰经》及古典注疏将救赎与末日脸部的物理变白联系起来,而将诅咒与脸部变黑联系起来(第3章第106节)。
3. 作为权威的 caricature(讽刺性描写/漫画式刻画):
穆罕默德利用特定的种族侮辱性词汇和身体特征 caricature 来标记社会地位的绝对最低基准(《布哈里圣训实录》7142)。
尽管伊斯兰护教士经常引用“辞朝演说”,但对最早文本的全面且未经过滤的审查揭示了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肤色歧视以及贬低黑人价值的结构性等级制度。
主要的批评集中在伊斯兰经文书如何始终使用“白色”和“黑色”,不仅仅作为身体描述,而是作为精神和道德的指标。
《古兰经》建立了基于肤色的形而上学等级制度。在《仪姆兰的家属章》(Surah Ali 'Imran)中,得救者与受诅咒者的精神状态明确与脸部的变白和变黑联系在一起:
《仪姆兰的家属章》(3:106-107)
“在那日,有些人的面孔必变白,有些人的面孔必变黑。至于那些面孔变黑的,[会被说]:‘你们在信德之后难道否信吗?所以尝受因你们所否认之刑罚吧!’至于那些面孔变白的,他们将处于真主的恩惠之中……”
伊本·凯西尔(Ibn Kathir)等古典注释家及早期传统详细描述了亚当的创造过程,其中带有强烈的种族暗示。在《米什卡特圣训集》(Mishkat al-Masabih, 100)中,一段健全的圣训指出,上帝从地球上收集的土壤中抓起一把土创造了亚当:
“因此,亚当的后裔依循大地的颜色而来……其中有红色的,有白色的,有黑色的,也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中有恶人,也有善人。”
在伊本·凯西尔对《高丘章》(Surah Al-Hijr, 15:26)的注释(Tafsir)中发现的伴传(companion traditions)中,早期权威人物如伊本·阿巴斯(Ibn Abbas)主张,上帝从亚当右肩创造了白色人种(注定进入天堂),从亚当左肩创造了黑色人种(注定投入火狱)。
在一段关于服从权威的著名圣训中,穆罕默德命令其信徒服从他们的领袖,并使用了一种高度特定化的种族刻板印象:
“你们要听从并顺从,即便你们的统治者是一个埃塞俄比亚奴隶,他的头看起来像颗葡萄干。”
——《布哈里圣训实录》(7142)
尽管护教者声称这凸显了平等(即任何人都可以统治),但论战的现实恰恰相反:穆罕默德利用了他那个时代的阿拉伯听众视为绝对最低、最缺乏吸引力的社会阶层作为论点的基础。这句话的震撼力完全依赖于听众对埃塞俄比亚人特征 underlying 的偏见。
在《西拉》(Ibn Ishaq 所著的穆罕默德最早官方传记)中,穆罕默德明确将一个黑人的外貌与魔鬼联系起来:
“谁想看看撒旦,就让他看看纳卜塔尔·伊本·哈拉特吧。”他是个强壮的黑人,留着长发散披的头发,充血的眼睛和红肿的脸颊……
——Ibn Ishaq,《真主的使者生平》(第 243 页)
此外,在《布哈里圣训实录》(7047)中,穆罕默德描述了一个关于瘟疫或流行病离开麦地那的梦,将其具象化为“一个头发蓬乱的黑皮肤女人”。疾病和恶魔势力被系统地赋予了黑人的视觉形象。
虽然伊斯兰教允许奴役任何非穆斯林,不论其种族如何,但在穆罕默德管理下的实际做法和估值表明,黑人奴隶被视为本质上不如阿拉伯人或浅色皮肤的奴隶有价值。
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当穆罕默德进行奴隶交易时,确立了一个具有决定性的法律先例。他建立了一种 literally 的市场汇率,即需要两个黑人奴隶才能抵得上一个非黑人的奴隶的价值:
一个奴隶来向先知宣誓效忠……随后他的主人前来要回他。先知说:“卖给我吧。”他用两个黑人奴隶买下了他。
——《穆斯林圣训实录》(1602)
如果穆罕默德认为所有种族在尊严上本质上是平等的,那么一个人的生命就不会仅仅因为肤色而以 2:1 的劣势被估值。
尽管伊斯兰教基础文献中包含明确将黑肤色与罪孽、惩罚及较低经济价值相等同的经文,但基督教《圣经》则打破了种族阶层体系,且不以任何肤色作为救赎的衡量标准。
从学术论战的角度来看,“穆罕默德完全摆脱了种族主义”这一主张经不起文本上的推敲。尽管伊斯兰教中存在旨在团结不断扩张的帝国的普世主义表述,但正典圣训和《古兰经》注疏揭示了一种框架:其中白肤被与神圣和纯洁联系在一起,而黑肤则被与奴役、恶魔及灵性堕落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