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伊斯兰辩护术作为一种损害控制手段,试图将“无罪论”(Ismah)的教义与圣训和哈迪斯中记载的道德现实所揭示的问题隔绝开来。伊斯兰传统中的“完人”是一个无法在坦诚研读原始文献后依然存留的神话;其中记录的道德失败揭示了该体系创立者——穆罕默德——的真实本性。
1. 童婚(阿伊莎) - 通过九岁与阿伊莎完婚,穆罕默德被证明并非道德完美的巅峰。
2. 残忍 - 具体行为,如割裂乌拉伊尼亚(Urayniyyah)部落男子的身体,表明其行为缺乏神圣的怜悯。
3. 杀手 - 对批评者和诗人的定点清除被框定为利用谋杀来压制意识形态上的异议。
4. 种族主义者 - 部分哈迪斯将黑色与负面特质及种族等级制度联系起来。
5. 强奸犯 - 将女性俘虏作为“战利品”(例如在盖巴尔或班努·穆斯塔利克战役中)被用作性暴力的宗教正当化依据。
6. 性别歧视者 - 《古兰经》和哈迪斯中的指令显示了女性的“缺陷”,并证明了固有的性别从属关系。
7. 奴隶主 - 他对奴隶的拥有、贸易和分配表明,伊斯兰教是制度化了而非废除了人身奴役。
8. 小偷 - 麦地那时期为掠夺而进行的商队袭击被定义为对劫掠和抢劫的神圣化。
9. 暴力之人 - 他直接指挥军事处决和部落大屠杀。
10. 好战者 - 向进攻性吉哈德的转变证明,该信仰是通过军事征服而非精神感召来传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