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阴毛测试:
《艾布·达吾德圣训集》(Sunan Abi Dawud)4404 证明,处决过程使用了一种粗糙的生物学过滤器,将所谓叛国罪的惩罚变成了对儿童的 indiscriminate(不加区分)屠杀。
2. 规范性模式:
与旧约战争——那是局部的、描述性的历史——不同,穆罕默德的行动为国家的暴力设立了一个永恒的、规范性的模板(Uswa Hasana,即美好的典范)。
3. 神圣背书:
穆罕默德将大规模斩首直接提升为不可更改的神圣法律(布哈里 3804)。
现代伊斯兰护教学者经常将早期的伊斯兰战争描述为纯粹的防御性、局部行动,旨在在古代阿拉伯建立和平。然而,保存在标准伊斯兰叙事(SIN)中的历史记录揭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现实。壕沟之战后发生的事件——对犹太巴努·古莱扎部落被俘人员的集体处决——构成了对穆罕默德先知宣称的最具毁灭性的历史和道德批判之一。这种国家暴力的系统应用在根本上反对通过耶稣基督所启示的上帝品格。
巴努·古莱扎的处决并非战场上的主动交战,而是在麦地那市场一天之内对被投降的战俘进行的冷酷、系统的屠杀。
对暴力的神圣背书:
根据《布哈里圣训实录》(Sahih al-Bukhari)3804(参看 4122, 3017),当仲裁者萨德·本·穆阿兹裁定处死部落中的每名男子时,穆罕默德没有提出宽恕或选择流放。相反,他将这一残酷判决提升为不可更改的神圣法律,对他说:
“你已经在他们中间判行了君王的(真主)的判决。”
处决的生物过滤器:
早期伊斯兰国家并非只处决犯有政治叛国罪的具体部落领袖,而是使用了一种粗糙的生物标志来决定哪些孩子生、哪些死。《艾布·达吾德圣训集》4404(被归类为健全/Sahih)记录了幸存青年阿提亚·库拉齐的目击证词:
“我是巴努·古莱扎俘虏中的一员。他们检查了我们,那些开始长出阴毛的被处死,而那些没有长出的则没有被杀。他们拨开我的阴毛,发现还没有生长,所以把我归入俘虏之列。”
在大屠杀之后,妇女和儿童既未获得人道主义援助,也未获释;她们在法律上被贬为动产(chattel),作为财务资产在穆斯林战士之间进行分配。
莱希娜的被俘:
根据伊本·易斯哈格的《真主的使者传》等早期历史记载,穆罕默德直接参与了这批人类战利品的分配。他选定了莱希娜·宾特·宰德(Rayhana bint Zayd),这是一位犹太女子,她的丈夫和男性亲属刚刚在大屠杀中被屠杀,他将其占为个人的战争俘虏和婢妾。
永久法律之先例:
根据源自此事件的伊斯兰教法经典规则,将非穆斯林战俘贬为奴隶和性奴(Ma malakat aymanukum)成为了一种无限的、在伊斯兰战争中合法有效的机制。
当面对巴努·古莱扎大屠杀的恐怖时,宣教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试图进行“ tu quoque ”(你也不清白)式的辩护,指出《旧约》中上帝对约书亚或摩西下达的严酷战争命令(如申命记 20章)。基督教神学家必须利用盟约神学彻底瓦解这种错误的等量齐观。
描述性的、已完成的过去 vs. 规範性的标准:
《旧约》中记录的在地缘政治审判是暂时性的,明确与在救恩历史特定阶段进入特定的应许之地相关联,并且已经完全成就。基督教并没有将摩西、约书亚或大卫作为永恒的、普遍的道德典范,要求今天的基督徒效法他们在战争中的行为。
相反,伊斯兰教将穆罕默德确立为“乌斯瓦·哈桑那”(Uswa Hasana,即对全人类而言完美、永恒的行事榜样,《古兰经》33:21),这意味着屠杀战俘仍然是古典伊斯兰国家治理中一项活跃且合法的法律先例。
上帝本性的真实启示:
耶稣基督——正是上帝本性的真像(希伯来书 1:3)——当祂的门徒想要使用暴力去摧毁一个拒绝祂的撒马利亚村庄时,明确责备了他们,说道:
路加福音 9:55-56:
你们的心如何,你们自己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当穆罕默德在麦地那沟渠旁纵容屠杀数百名被捆绑的战俘,并称此为“真主的判决”时,耶稣基督却选择了医治祂的囚禁者,禁止门徒拔刀,并在十字架上为那些杀祂的人祷告。
真正先知的道德果实必须与那位创造生命的神的本质相符。穆罕默德以世俗君主的身份行事,他利用大规模处决、制度性奴役和战时妾室制度来扩张和巩固其地缘政治权力。
相反,耶稣基督建立了一个“不属于这世界”的国度(约翰福音 18:36),证明了以色列之神的真实启示并非以杀害敌人的鲜血为标志,而是以自愿倾倒自己的鲜血,向堕落的世人提供救赎为标志。